触碰右侧滑开
标       题 关于《关于推进全市矿山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5-09-15 17:52:49
关于《关于推进全市矿山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矿山企业生产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矿山企业绿色转型、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现对《关于推进全市矿山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提升我市矿山建设水平,推动矿山企业实现绿色化、安全化、高效化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矿山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编制依据

  《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24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4部分,聚焦问题排查责任落实整改推进保障见效全流程,明确矿山绿色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

  第一部分 坚持问题导向,规范生产建设。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依据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标准,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排查矿区环境、资源开采、修复治理等方面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推动矿山从粗放式绿色化转型。

  第二部分 落实责任分工,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矿区环境整治、资源开采规范、资源综合利用、绿色转型推进、修复治理强化、智能化管理推动等6个核心领域,细化核查内容,明确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三部分 查漏洞补短板,分步推进整改。核查评估整改提升考核验收”3个阶段明确时间节点:20259月至12月完成全面核查,20261月至10月完成问题整改,202611月至12月完成考核验收;对整改不力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第三部分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从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实绩考核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四、《通知》实施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公开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