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林草保发〔2025〕119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自治区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联合审查后,形成了乌海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乌海市林业和草原局
电 话:0473-6992031
电子邮箱:whsybk2019@163.com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机场路乌海市林业和草原局312
联 系 人:邢燕红
附 表:乌海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名录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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