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纳入我局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增强旅游体育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求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旅游、体育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局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局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 组织学习,切实增强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我们坚持把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建设作为重点来抓,采取集体学和分散学、利用媒体学和书本上学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视频讲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及业务素质。
(三)突出重点,规范内容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重点工作。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今年,我局主要更新公开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以及乌海市人大代表和乌海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制定并完善了《乌海市旅游体育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乌海市旅游体育局政务公开承诺制度》,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政务公开不断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布我局旅游宣传、旅游节庆、行业管理、行风建设、机关建设、依法治旅、体育赛事、体育政策、体育人才培养等各方面的工作信息,及时更新调整业务办事指南,确保市民和游客及时了解我市旅游、体育工作动态以及旅游体育业务办理程序。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的预决算信息。在坚持“三重一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年度工作会以及阶段性工作会议、发布文件、张贴公示等形式对年度的机关财政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评优选先等情况都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了公开。
三是利用乌海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就每年的旅游、体育工作落实情况、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存在问题和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公开答复。市体育中心的部分场馆开放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还在各场馆的公示栏内进行常年公开。
四是积极推进中央、自治区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以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以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重点围绕文明旅游、乡村旅游、旅游推介等方面进行工作,累计公开113余项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止2016年年底,累计公开政务信息434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3条,微信平台公布信息321条,及时公布我局旅游宣传、节会活动、体育赛事、行业管理、依法治旅、部门预算等各方面的旅游工作信息,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加强官方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六)依申请公开旅游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年度内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七)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本年度我局积极接受群众咨询,对公共查阅室查阅,电话咨询,当面咨询,网上咨询都做到了主动热情。未受理群众投诉。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以及电话投诉。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完善网站、微信平台建设。优化网站页面和整体效果,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网站宣传力和影响力。
四是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