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中共乌海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 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作者:能源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中共乌海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

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乌海市委统一部署,2023922日至1125日,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对市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3日,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督促检查、日常运转等。

(二)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巡察反馈6条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10个,我局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经局党组会审议,报市纪委监委、巡察办审查修改完善后印发

(三)定期报送各类进展台账。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每月按时报送《八届市委第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并在局务会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方面

1.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到位

1)关于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实操性的培训学习,确保在今后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影像等记录方式,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二是从12月开始,执法案卷已严格按照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制作,确保执法案卷印证材料充分完善;三是已经对2022年能够补齐的执法案卷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归档。

2)关于在行政处罚全过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重新修订中共乌海市能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修订后对于对5万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决定,由市能源局党组会决策;二是202311月开始,对于5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已严格按照中共乌海市能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要求,经法制审核后,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    

2.对安全管理智慧化建设重视不够

3)关于在日常监督不认真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明确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日常线上巡查内容,并要求值班值守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推送至相关科室进行核查;二是已建立系统报警分析制度,并形成巡检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按要求将相关问题及时推送至相关科室进行核查处置;三是已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强调值班值守人员责任落实。

4关于监测系统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要求值班值守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线上巡查工作,通过各类报警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和问题推送工作;二是信息化中心负责人不定期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值班值守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二)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方面

3.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5)关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了《乌海市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专项检查的通知》方案;二是按照检查方案,2024130日到131日市能源局对国能乌海能源公司六家生产煤矿开展了专项检查。

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

6)关于以罚代管,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对2022年以来的执法案卷进行重新归档,梳理,将缺少的执法检查记录进行了统一的闭环管理;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实操性的培训学习,确保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案卷的制作;三是202312月开始,统一将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纳入结案报告中进行说明。

7)关于执法文书制作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实操性的培训学习,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案卷制作规范;二是202312月开始,已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支队行政处罚立案前先进行集体讨论,讨论后申请立案进入会商程序;三是已对执法人员进行实操性的培训学习,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四是法规科已对2023年至今每一起处罚的案卷进行审查并出具修改完善建议书,执法支队已按照建议书进行补充完善。

8关于现场处理决定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围绕公乌素煤业等4家煤矿问题隐患开展复查工作;二是是已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并在整改期限到期时及时进行问题隐患的复查工作;三是执法支队已建立下矿登记台账,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记录存档,明确职责。

(三)在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健全防范风险化解方面

5.隐患问题整改复查验收不及时

9)关于隐患问题整改复查验收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对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煤矿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开展复查工作;二是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时限要求进行学习,从202312月开始,严格落实隐患延期整改申请报备制度。

(四)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方面

6.执法人员装备未配齐配强

10)关于市能源局法制审核人员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低于在职人员的75%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聘请法律顾问开展相关工作;二是按照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等相关职责将划入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的煤矿安全执法职能将划转到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机构改革完成后,市能源局不再保留行政执法队伍,不存在煤矿领域执法队伍的人员配备、业务培训、执法装备配置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2090811;联系地址:海勃湾区新华街47号;电子邮箱:whsnyjzhghk@126.com

                               中共乌海市能源局党组

                                                                2024513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

Baidu
map